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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水常识
哪些行为属于违章用水
发布时间:2013/1/24
  1. 撤户或暂缓用水后私自接通用水的。

  2. 采取不正当手段使水表不能正常运转或失效损坏的。

  3. 私自改动表井及设施的。

  4. 私自启动管网闸门的。 

  5. 未经批准,自备水源与城市供水管道接通混用的。

  6. 在供水管道上私自加装加压设备的。

  7. 非因火警而私拆铅封使用消防水拴的,或因火警启封过期不报的。

  8. 私自改变用水性质的。

  9. 违反《城市供水管理条例》其他条款的。